台灣現代舞先驅、白色恐怖時期曾遭囚禁 3 年的蔡瑞月,1953 年出獄後創立「中華舞蹈社」,後更名為「蔡瑞月舞蹈研究社」,對後代舞者影響深遠。位於台北市中山北路街巷內的所在址處,1999 年被指定為市定古蹟,然而同年建築卻遭火災侵襲,幾經修繕後再度開館,獲得「玫瑰古蹟」的美名。而因與市府租約將於明年到期,蔡瑞月文化基金會喊話市府應以進步的思維,將其舞蹈精神、歷史文物,繼續保留在這個空間。
蔡瑞月文化基金會3日舉行「我們想這樣記得蔡瑞月─蔡瑞月舞蹈社 70 週年活動」,期間播放〈印度之歌〉、〈傀儡上陣〉等蔡瑞月代表作,並發表重新修訂的《浴火玫瑰—台灣現代舞蹈先驅蔡瑞月口述史》,同時邀請出席者一同探討文資法有關古蹟管理維護權責的相關規範,包含台灣人權促進會、陳文成基金會、鄭南榕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等 NGO 團體代表前往與會。
基金會認為,依照文化資產保護法,應該要讓蔡瑞月的舞蹈精神、歷史文物,持續保留在這個空間,不應單純以評比績效的方式來決定,獲得其他 NGO 團體認同。基金會董事長蕭渥廷表示,文化資產定著在玫瑰古蹟,期盼台北市文化局有進步思維的古蹟政策。
蔡瑞月文化基金會於 2000 年成立,歷年來除積極重建舞作,也敦促北市府進行古蹟重建,2006 年基金會取得古蹟委託經營,至今,台北市文化局都以招標委外方式經營蔡瑞月舞蹈研究社,每 3 年都須重新競標。

創立70週年的蔡瑞月舞蹈社培育台灣舞者不遺餘力,而因與台北市府租約將於明年到期,基金會喊話市府應以進步的思維,將其舞蹈精神、歷史文物,繼續保留在這個空間。 圖:邱萬興攝

蔡瑞月文化基金會於 2000 年成立,歷年來除積極重建舞作,也敦促北市府進行古蹟重建。 圖:邱萬興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