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明(113)年要求全國1600多家公私立托嬰中心,使用影像監視雲端儲存空間,引發中華孕嬰童教保聯合總會及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的反對。他們認為這是以補助方式強迫托嬰中心接受監管,不符合民主國家的原則,也忽略了監視器的相關規範仍有爭議。他們擔心監管雲無法保障幼童的隱私權,可能遭到駭客入侵或影像外流,這是對托育的不尊重,也會造成工作人員的壓力和流失。

孕嬰童教保聯合總會長蔣叔融表示,憲法保障人權,而雲端管理存在資訊外洩風險,恐侵犯托嬰中心從業人員的表現自由、尊嚴與就業意願,甚至加劇恐慌與流失,導致幼童托育困難。她認為,監管雲看似保護托育人員與幼童,但實際上卻增加情緒壓力、影響托育品質,是自相矛盾的做法,甚至可能導致托育人員刪除證據。蔣叔融指出,社家署表示監管雲的目的是確保畫面保存30天,但這與現行托嬰中心專責人員管理方式無異,不應再花費億元經費建置監管雲,既浪費資源又多餘。

幼教聯合總會長廖文秀表示,保護與控制之間僅有一線之隔,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大法官釋字第400號、第739號及第742號解釋也強調此一財產權保障之主觀面向。因此,全世界各民主國家,都沒有強制要求托嬰中心全面裝設監視器,私立托嬰中心更是屬於私人場域,應採取獎勵機制鼓勵業者自願參與。

廖文秀認為,提升托育服務品質,應注重深化托育專業、改善托嬰中心安全環境,並對托育人員進行再教育,以降低不當對待行為發生的機率,提升親師生互信感,減少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