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台灣高雄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今(2)日發布新聞稿,其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南區都市工程分署分署長吳瑞安獲准。國土署表示,尊重檢方因證據調查需要採取的羈押程序。另有關媒體報導「涉及南工分署發包多項工程」部分,經該署初步清查,查無被告廠商陳○○承攬南工分署之相關案件,後續期盼法院嚴查徹辦毋枉毋縱、公平審判,該署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內政部營建署組長張之明涉嫌透過國民黨立委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牽線,收受賄賂與不正飲宴等利益,護航廠商取得雲林綠電等標案,今年7月被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檢、調後續偵查發現,張騰龍還涉及南部多起案件,橋頭地檢署10月31日約談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長吳瑞安和兩名涉嫌行賄的業者到案後,認為3人涉案情節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國土署指出,吳瑞安因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依據公務員懲戒法第4條規定,其分署長職務當然停止,配合調查期間調離主管職務。國土署重申,之前因張騰龍案,該署已重新調整相關同仁工作負責區域職務,貫徹職務輪調機制,並要求全體同仁應清廉自持,謹慎自律,嚴格杜絕不當關說飲宴,遵守廉政倫理規範作為。同時,該署也尊重檢方調查作為,期盼法院公平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