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在2020年編列新冠肺炎防疫特別預算,原預算600億歷經4次追加到8393億,已在今(2023)年6月底執行完畢,行政院會今(12)日通過決算報告,將函送監察院。該特別預算歲出決算數8351億,較預算數8393億節餘42億元,將舉債8032億、移用前年度歲計賸餘300億彌平。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轉述,院長陳建仁表示,為防杜新冠肺炎入侵與傳播,並因應對內經濟社會之衝擊,該院依據「嚴重特殊傳染病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於2020年編列600億特別預算,後續隨著國際疫情擴大、國內疫情升溫,於2020年及2021年間共追加4次特別預算,首次追加1500億、第2次追加2009億、第3次追加2595億、第4次追加1599億,歲出合計共編列8393億。

在經費執行狀況部分,歲出決算8351億,分別由歲入決算數19億、舉債8032億、移用前年度歲計賸餘300億彌平。歲入決算數19億,主要是衛福部依法對民眾入住集中檢疫所徵收的費用,以及繳回防疫物資代收款等;歲出決算數8351億,較預算數8393億節餘42億元,主要是農業部、衛福部及勞動部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等計畫經費節餘所致。

在歲出機關別部分,以經濟部3327億最多、衛福部2418億居次,交通部885億第3,勞動部801億第4,農業部451億,其他部會共469億元。

陳建仁說,這3年多來,在全體國人共體時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努力合作下,走過疫情難關。各機關已完成各項防疫及紓困振興工作,並秉持撙節原則執行各項計畫,歲出決算節餘42億元。未來仍請各機關繼續推動各項疫後強化臺灣整體經濟與社會韌性之工作,並持續努力守護國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