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明揚公司廠房22日傍晚發生重大火警引發多次爆炸,截至目前為止釀成9死、107傷、1失聯慘劇。罹難員工家屬為防止公司脫產,向法院提起假扣押聲請,卻被屏東地方法院以證據不足以釋明假扣押的原因為由駁回聲請,引發屏東縣長周春米抱怨「不需要在第一個時間駁回,可以讓聲請人做補正」,院方今(27)天回應,不便對個案發表意見,抗告日期為5天之內。

4位明揚罹難者家屬為了防止明揚公司脫產,23日透過犯保屏分會協助向屏東地院聲請對明揚假扣押,但屏東地院認定,假扣押是保全債權的制度,債權人的債權被保全,債務人的權利亦因此受到限制,債權人就假扣押的原因須提出可供法院隨時進行調查的證據,由於本件債權人等提出的證據,尚不足以釋明假扣押的原因,依法不應准予假扣押的聲請,25日裁定駁回。

對此,法官出身的周春米26日向來訪的屏東地院院長李昭彥說,地院是認為家屬說明得不夠,讓法院無法作出假扣押的決定,但面對這樣重大慘痛的傷亡,說明得不夠,可以讓聲請人來做更多補正,不需要在第一時間駁回,應該要給聲請人更多的補正說明空間。

屏東地檢署表示,將透過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屏東分會協助家屬就法院駁回裁定提出抗告。屏東地檢署今天率隊持續偵查釐清意外事發原因及救災過程,包括消防、刑事大隊人馬進入火場蒐集證據,並陸續開始約談相關人等,也會針對外界質疑的安檢漏洞或安檢過程是否有缺失進一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