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國際科技公司位於屏東科技產業園區的廠房22日發生嚴重爆炸事故,造成4名勇消殉職。針對消防員勞動權利改革,民進黨立委范雲今(27)日提出,應比照教師、修改《工會法》,放寬消防員組工會,讓消防員能與政府平等協商。

民進黨立委范雲今早於臉書發文表示,她認為,消防員的職場安全,應從對等協商開始。事件發生後,行政院已表示將盡速修正《公務人員協會法》,朝向擴大並強化公務人員結社權與協商權的方向研擬,不過,范雲提出,若要修正《公務人員協會法》,仍有4個關鍵問題。

范雲表示,第一個問題,「協商事項極度限縮,難以實質爭取勞權保障」,雖然公務人員能組協會、提出協商,但協商事項僅限辦公環境改善、行政管理,更將警政消防事項明定為不得協商事項,完全無法協助消防人員當前最關鍵的勞動安全問題。

其次,她說明,《公務人員協會法》「缺乏爭議權的保障,無法促使機關平等協商」,該法給了公務人員殘缺不全的協商權利,卻沒有給予相對應的「武器」;缺乏爭議權的保障,即使成立協會,也無法給予公務員協會平等協商的實質壓力。

范雲接著表示,「機關秋後算帳卻沒有罰則,僅淪為宣示效果」,《公務人員協會法》中雖有提及,機關不得因公務員參與協會合法行為而給予不利處份,卻不像《工會法》有明定罰則,只淪為宣示效果,讓公務員面臨可能被秋後算帳的恐懼中。

此外,她提出,「協會成立人數門檻遠高於工會法,難如登天」,《公務人員協會法》明定,協會要成立,要有800人、或機關預算員額五分之一以上成員參與;然而,對照《工會法》只要30人就可成立工會,企業和產業工會的組織率卻也只有極低的8%,就可知道協會法的人數門檻有多高、要成功組成有多難。

基於以上的問題,范雲主張,應比照教師,透過修改《工會法》來保障消防員權益,放寬消防員組工會,讓消防員能與政府平等協商。

她也呼籲,在研擬修法的過程中,要納入基層消防員的聲音,這樣的修法才能對症下藥、補上制度漏洞。

針對消防員勞動權利改革,民進黨立委范雲今(27)日提出,應比照教師、修改《工會法》,放寬消防員組工會,讓消防員能與政府平等協商。   圖:取自范雲臉書(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