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名謝姓教授遭指控,以練習人體繪畫的名義性騷女學生。立法委員王婉諭今(3)日陪同受害者 A 小姐,以及人本教育基金會馮喬蘭執行長、台北律師公會犯罪被害委員會副主委林子琳律師召開記者會,王婉諭說,在A小姐發文後,還有 5 位被害人聯絡她,其中有3名是國立台中教育大學的學生,第4位是行為人早先在台南藝術學院任教時的學生,因此她要求教育部採取積極作為,擴大清查是否有其他學生受害。
A小姐說,她 2013 年自國立大學美術系畢業,遭受該校該系謝姓教授(以下簡稱謝師)性騷擾後,至今已經整整十年,現在仍無法忘記當時的恐怖記憶。謝師會邀請學生當他畫室的人體模特兒,一再要求全裸拍攝,即使原先約定要穿著泳裝拍攝,謝師仍持續在拍攝現場詢問「不能全裸,那可以露兩點?露一點嗎?」,讓 A 小姐感到極度不適及不受尊重。
A小姐還說,在拍攝的換裝過程,謝師也一再要求她不要一直進出廁所,直接在拍攝現場換裝就好;謝師還要求A小姐開腿做一個超大弓箭步,請同校同系擔綱攝影師的學妹躺在 A小姐胯下,由下往上拍私處特寫。A小姐當下感到十分不適,也認為這超出了合理的拍攝範圍,但礙於拍攝工作仍在進行,只好咬牙完成。之後,當謝師再次邀約拍攝,而A小姐拒絕後,謝師就以貶義的字句,表示對A小姐很失望、批評A小姐即將就讀的研究所。
A小姐表示,她隱忍多年,原先只想淡忘這段遭遇,但在藝術圈業界內接觸了一些同校的學姊、學妹,才驚覺原來不只她一人遭遇過謝師的狼爪。而她在臉書發文闡述這段不堪的過往後,謝師竟在個人臉書頁面張貼A小姐當年拍攝的照片,涉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也令人懷疑有懲罰A小姐,進而警惕其他受害者的意圖。她今天站出來,希望可以讓更多人知道這些事情從過去到現在不曾停止過,她再次嚴正呼籲,勿再以藝術之名、行性騷之實;也希望讓所有對藝術懷抱有憧憬的學生,不要再有相同的遭遇。
王婉諭說明,在A小姐發文後,還有5位被害人聯絡她。有 3位是國立台中教育大學的學生,遭遇的情況相當類似,行為人在拍攝工作現場要求同學穿著更裸露的衣著、或是直接扯掉同學穿的比基尼;第 4 位是行為人早先在台南藝術學院任教時的學生;第 5 位被害人則發生在 2013 年,此時行為人已退休,被害人去畫室擔任模特兒,沒想到行為人突然脫光衣服,從後方摟抱住她。
王婉諭強調,在這些性暴力的故事裡,我們可以看見很明顯的權力不對等,也可以看見,加害人有重複的行為模式,他們有意識地去利用自身的職權與地位、利用工作、藝術創作的名義,以及利用學生的信任關係來達成目的。當兩者權力與資源高度不平衡時,當原本信任的老師突然做出超乎預期的行為時,受害學生常會陷入混亂、不知所措、兩難的情境。
王婉諭表示,從去年台中黃姓狼師的案件來看,由教育單位主動擴大調查,並確保調查中能夠保護受害者,提供必要的匿名保護,能夠幫助到不敢發聲、害怕身份曝光的受害者。因此,王婉諭要求教育部針對這一起發生地點橫跨南藝大、台中教育大學的校園性平案件,應盡速擴大調查,主動清查是否有其他學生受害,提供必要的匿名保護機制,在校園性平程序上,也應綜合考量犯行進行懲處。
馮喬蘭則沉痛控訴,教學場域內的性暴力事件,絕大多數的加害者會一再使用相同手法,若未被揭露阻止,將會持續多年,被害人通常不會只有一人,也不會止於一位,更不會只有一個時期。我們必須追問,為何一位狼師橫行多年,竟然沒有一個人可以發現這個狼師,整個體制內為何沒有任何一個人聽到耳語,學校沒有任何機會可以提供協助?
馮喬蘭強調,台灣校園內性騷案件不斷爆發,教育部應該採取更主動積極的作為,將調查資訊廣泛傳播入這些遭指控的老師待過的學校、職場領域、補習班請教育部研議修正相關法規,讓類似案件的擴大調查,成為正式調查制度的一部分。
林子琳則表示,從這起案件可以看出,教育單位的性平申訴措施,不足以被當事人信任。很多人會質疑,為什麼他們當時說不出來,其實我們整個社會應該要轉換思考角度,應該是質問,為什麼這個機制讓他們說不出來?台灣社會應該趁這個機會,檢視現行教育單位的性平調查機制對於權勢性騷擾或性侵害的不足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