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桃園中壢發生「台版浩克」大鬧超商事件。傳出警方因為逮捕過程中有持警棍毆打大鬧超商男子的情形,引發「執法過當」質疑,中壢分局火速處分員警、所長及分局長。但今天(21日)在「NPA署長室」臉書粉專,卻湧入大量網友留言論戰,一派質疑為什麼要處分警察?認為處罰太重;另一派則認為警方壓制鬧事男後,再以警棍毆打就是不對。
根據觀察,「NPA署長室」臉書粉專單篇貼文,反應留言數約在數十至數百不等,最新一篇5月18日發出的防詐騙宣導文卻累積超過1100則留言,而大多數都是在最近數小時中留下的;而仔細觀看發言內容,發現與發文防詐騙無關,而是與昨日桃園中壢發生「台版浩克」大鬧超商案相關。網友對於「處份員警」部份有兩極不同看法。
支持中壢分局明快處置的網友表示:「功過不相抵、錯就是錯、對就是對」、「等人冷靜下來才打回去私刑報復,想要極權私刑警總,歡迎直接去對面」、「警察執法時壓制對方跟警察濫用自己是警察的身分私刑對方這是兩件不同事情」、「執法跟報復,一群人傻傻分不清楚」。
但多數網友並不買單上述的說法,認為「警察就應該要賦予適合執法權」、「支持警察對於『惡徒』施以強制力約束其行為」;更有網友要求「坐在辦公室的高層應該要輪流出勤,以身示範就不會有錯」、「哪幾位幹部討論要處分的可以出來面對嗎?下次處理案件你們自己去現場」、「建議日後有類似案件都必須有高層在場才可以出勤,無論基層怎麼做都會被懲處,還是直接由高層現場下達命令較為恰當,免得到時候又是基層背鍋」、「請阿昭(警政署長黃明昭)示範如何對浩克上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