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已逐漸進入尾聲,而疾病管制署今(16)日宣布,因應5月1日起新冠肺炎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且世界衛生組織也宣布,新冠疫情不再構成國際關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而國內「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系統」也將於5月31日走入歷史,民眾若有需求需儘速下載。

疾管署說明,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系統,提供申辦疫苗接種數位證明、檢驗結果數位證明、接觸者隔離證明、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服務將至今年5月30日24時止,民眾若有需求,可儘速下載,數位證明申辦及系統操作方式可參考衛生福利部官網「數位證明專區」,今年5月31日即終止服務。

疾管署指出,終止服務後,如民眾仍有申請需求,相關方式如下:

1.「疫苗接種數位證明」部分,可依入境國家之要求,出示紙本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或赴旅遊醫學門診申請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或至就近衛生所(台北市為健康服務中心)申請預防接種證明書。

2.「檢驗結果數位證明」部分,民眾需依各醫療及檢驗機構提供之紙本或數位檢驗結果作為證明,不另提供統一規格檢驗結果數位證明。

3.「接觸者隔離證明」及「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部分,民眾需洽隔離所在地地方政府(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