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國科技企業針對韓國三星電子的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終審判決出爐,三星電子被罰 3.03 億美元(約台幣 92 億 3,977 萬)。 韓國媒體對此感到不滿,表示三星電子這一季度僅掙 6,000 億韓元(約台幣 138 億 5,096 萬),竟要向美國繳納近 4,000 億韓元罰款,裁罰實在太重。
根據《環球網》今(24)日報導,美國德克薩斯州馬歇爾市陪審團於近日裁定,三星電子用於高性能計算的「內存模塊」,故意侵犯了美國計算機存儲公司 Netlist 所擁有的 5 項專利。
Netlist 在 2021年12 月提出訴訟,主張三星電子的高性能電腦存儲模塊侵犯了公司 5 項專利,並要求 4.4 億美元(約台幣 134 億 8,493 萬)的賠償。
此前三星電子與 Netlist 有過專利使用協議,但雙方的專利使用協議於 2020 年終結。三星電子在審判過程中認為, Netlist 的專利「獨創性不足,因此沒有效力」,且自己使用的技術與其「並不相同」。
三星主張,即使是侵害專利,需要支付的專利費也不過是 800 萬美元(約台幣 2 億 4,518 萬),可法院仍裁定三星需付 3.03 億美元。
三星主張,即使是侵害專利,需要支付的專利費也不過是 800 萬美元,可法院仍裁定三星需付3.03 億美元。 圖:擷自三星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