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台辦今(7)日宣布制裁「台獨頑固分子」、我駐美代表蕭美琴。陸委會也在今天下午點名中共第 14 屆全國政協委員、台灣籍人士曾瀞漪作出開罰。陸委會指出,國人曾瀞漪擔任中共第 14 屆全國政協委員,涉及違反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33 條第 2 項規定,經內政部查處,並於 3 月 27 日依兩岸條例第 90 條第 3 項規定裁處 50 萬元罰鍰

陸委會聲明稿指出,中共各級政治協商會議制度組織屬兩岸條例第 33 條第 2 項公告禁止之政治性機關(構)、團體,台灣人民依法不得擔任職務或為其成員。中共憲法及相關法律明文規定政治協商會議之角色、定位及職責,與台灣的自由民主體制無法相容。中共當局積極攏絡台灣人民擔任相關職務,目的在型塑統戰樣板、營造認同統一之假象,這種利誘違法職務的行徑包藏禍心,必然無法獲得多數台灣人民的認同。

陸委會提醒,中共長期以零和思維對台打壓、迄不放棄武力犯台,其政治體制、社會環境更與台灣及一般文明國家所認知的普世標準有很大的差異,國人赴陸就業生活及從事兩岸交流活動應注意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誤蹈中共統戰陷阱,擔任可能危害我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職務,不慎觸法而損及自身權益。

公開資訊顯示,曾瀞漪 1969 年生於台灣,畢業於台灣輔仁大學大眾傳播系,1997 年任職於鳳凰衛視中文台,2023 年 1 月 17 日,當選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 14 屆全國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