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訂於明日開始施行新《菸害防制法》,衛福部國健署重申本次修法七大重點, 呼籲民眾及業者遵行法規,避免違規觸法而受罰。並且國建署明日上午將由衛福部長薛瑞元、國健署長吳昭軍等舉行記者會。

針對新《菸害防制法》,行政院訂於明日起施行,國健署重申本次修法七大重點, 呼籲民眾及業者遵行法規,避免違規觸法而受罰。另即日起中央與地方針對電子煙、加熱菸違法產品執行查緝專案,並將公布周知稽查成果,以保護國人健康。

此次菸害防制法修法重點,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加熱菸等指定菸品納管,加熱菸需經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禁菸年齡提高至「20歲」;菸品容器的警示圖文面積從「35%擴大到50%」;校園全面禁菸;禁止菸品使用「花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口味添加物;若有業者製造、販售、供應、廣告類菸品或未審查通過的加熱菸及載具,加重處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回收、銷毀,屆期未改善按次處罰。

另外,消基會也表示,全台電子煙專賣店或是加熱菸維修站近200家,如在店內展示陳列「電子煙及其組合元件」或是「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新法上路後都是屬於違法,可處20萬~100萬元。如果「電子產品維修店」的招牌刊載加熱菸器的品牌名稱,也可處10萬~50萬元,另外根據新法規定,任何人在任何地點,都不得使用電子煙,違者可處2千~1萬元。接受刊載販賣電子煙、加熱菸訊息的網路平台也要被罰,可處20萬~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