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區2歲男童「恩恩」2022年4月不幸染疫病逝,新北地檢署日前對新北市長侯友宜、前消防局長黃德清、衛生局長陳潤秋及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主任李宇松等涉嫌過失致死、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等罪做出不起訴處分,恩恩爸對此深感失望,痛批新北市府至今未承認錯誤,今(15)日決定委請律師向新北地檢署聲請再議,「追尋真相永不放棄」。

恩爸委任律師王妙華說明,檢方在偵查程序中,均以「證人」身分傳喚恩恩爸,但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證人無權委請律師陪同出庭,只能在面對檢方訊問時,被動回答檢方的提問,導致恩恩爸毫無機會委請律師向檢方完整陳述其法律上主張。

王妙華強調,恩恩爸雖非本案的初始告訴人,但在檢方於2月10日當庭將恩恩爸列為告訴人後,恩恩爸依法即有權委任律師作為告訴代理人。然,檢方在將恩恩爸列為告訴人後便逕自結案,並未給予恩恩爸委任代理人的機會,違法剝奪恩恩爸的訴訟程序利益。因此,恩恩爸迫於刑事程序規定,必須聲請再議,否則便無機會在刑事程序上提出主張。

恩恩爸表示,不起訴處分書以分層負責為由,認定本案被告均非第一線執勤人員,使新北市府相關局處首長皆得予以卸責,他對此感到十分失望。他說,新北地檢把81分鐘救護車所有相關刑事告訴做出簽結不起訴的處分,並在新聞稿內主張他是主要告訴人,這令他和律師們感到錯愕、訝異。

恩恩爸強調,監察院先前公布的調查報告,已經明確認定新北市府具有重大疏失,但新北市府至今卻從未承認錯誤,消極態度令人心寒。

他說,自己無法控制別人告發的刑事告訴,但既然事已至此,他們尊重並理解檢察官的想法,決定循正當途徑救濟,並在10日內提起再議,盼透過刑事偵查程序,與正在進行中的國賠訴訟併進,將恩恩案被隱藏的真相公諸於世。他再次呼籲新北市府不要再閃躲卸責,並承擔其應負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