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新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已至1月29日(日)24時結束,即日起恢復依跳表金額收費,不再另加車資;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則依現場公告運價計費。

新北市交通局鍾鳴時提醒,計程車駕駛人應將車上春節加成計費貼紙移除,避免乘車糾紛,並務必遵守規定核實收費,交通局也將加強稽查。鍾鳴時表示,112年4月1日(六)零時起施行新運價收費,屆時計程車應完成計費改表作業;若未能及於在112年4月1日前完成計費表改表的計程車,則仍須依照舊運價按表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