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官在司令台上一聲令下,近兩百件行李就攤開擺在地上,任憑檢查…」這不是發生在監獄或極權國家,而是台灣的校園!

國立東港海事學校在去年 12 月 14 日舉辦畢業旅行。出發前,學務主任朱怡貞竟要求所有學生把行李打開以便檢查。有學生不願被翻查私人物品,主任教官林聖川卻表示:「大家都翻啊…又不是只有(你)」執意檢查,並要求該生自己動手將私人物品從行李中翻出來,並打開供其查看。

人本教育基金會今(18)日發布新聞稿,據查在畢旅前一天的行前說明會中,朱主任就已向學生宣布出發前要檢查行李,令人遺憾的是,校長林明山ㄉ也在現場,卻未置一詞,同意學校明目張膽的侵犯學生人權。

依照教育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28、29 條,除非有相當理由及證據足以認為學生涉嫌犯罪或攜帶違禁物品,或為了避免緊急危害,否則學校不得搜查學生身體及其私人物品;而且學校搜查時,還要有二位以上的家長會代表、學生會幹部或教師陪同,並全程錄影。

人本教育基金會質疑,朱主任是基於什麼理由要求參與畢業旅行的「全部學生」把行李打開接受檢查?而林教官明知學生有疑慮,卻仍公開責令學生一一翻出自己的私人物品,究竟是贊同學校違法搜查,還是不問是非、沒有判斷,把自己矮化成學校的工具?

人本教育基金會指出,更令人遺憾的是,在場所有的教職員,竟然沒有人對學校的違法作為有意見,也沒有人出面阻止,凸顯出全校教職員長期忽視學生權利。

對此,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涂予尹也質疑,是否符合輔導管教應注意事項第 28 點「有相當理由及證據」或「避免緊急危害」等搜查要件?顯有可疑。更何況,涉及學生身體自主及財產權的搜查要件、程序等規定,不適合以職權命令規範,應透過民主審議,以法律形式為之。

人本教育基金會認為,教育部在未獲得法律授權下,仍於《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訂定強烈干涉學生隱私權搜查條款,已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在這樣的情況下,教育部竟然還將搜查範圍擴及不會造成立即危害的「猥褻或暴力之書刊、圖片、影片或其他物品」和「菸、酒、檳榔或其他有礙學生健康之物品」,除了違法過度擴張學校權限外,也讓學校輕忽了違法搜查學生物品對學生權利的侵害嚴重程度。

人本教育基金會強調,該會並非反對防治影響兒少身心安全之物品,但學校是教育機構,應重視的是「教育」,而非只把力氣花在搜查與處罰。若學生對於自己的權利被侵犯毫無覺察也不敢主張,且認同掌權者只要假藉安全為名,就可以任意侵犯他人,那完全是「反教育」。學生並不會因為被處罰就學到如何保護自己身心安全。因此,呼籲學校切莫用管理手段來逃避真正的教育責任。

人本教育基金會強調以下幾點訴求:

  1. 教育部應立即組專案小組入校調查,訪談對象應包含在校生與畢業生,以釐清此類狀況是否早已行之有年,並追究責任
  2. 林明山校長在行前說明會時便知道隔天要搜查學生行李,卻放任學校違法,顯已不適任校長職務,應立即向學生道歉,並自請處分回任教師;下令檢查行李的學務主任朱怡貞以及實際執行的主任教官林聖川皆應予懲處。
  3. 教育部應向全國教職員宣導,若學校違法時應如何提醒、阻止並舉發;此外,教育部應製發《學生權利手冊》,向全國學生宣導學校可能違法的事項,並確保所有保護兒童權利的法規在校園中被落實。
  4. 教育部應檢討《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之搜查條款已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及《兒童權利公約》,並立即修改規定。

東港海事學務主任朱怡貞要求所有學生把行李打開以便檢查。有學生不願被翻查私人物品,主任教官林聖川卻表示:「大家都翻啊…又不是只有(你)」執意檢查,並要求該生自己動手將私人物品從行李中翻出來。   圖:人本教育基金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