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出入「88會館」引發爭議,經查民國107年、109年共26名警察赴宴,懲處多名高階警官,包括現任台北市警察局士林分局長吳慶鴻記過1次、現任警專校長鍾國文記申誡2次、現任刑事局副局長黃建榮記過1次,均調離現職。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近日於網路Youtube「董事長開講」談話節目提到,他手上已掌握相關影像,出入88會館的警官不只警政署所懲處的26人,將於求證後在農曆年後公布;警政署15日晚間透過新聞稿回應,盼各界提供查處,證據到哪就辦到哪。

警政署強調,已透過各種管道調取相關影像作為調查基礎,並由警政署公關室聯繫相關傳聞持有影像紀錄的媒體人,自行前往警政署提供相關影像。逐一過濾清查並取證,完成涉案員警查處,一切都秉公處理,絕無針對性、選擇性辦案。對於員警風紀案件絕對破除情面、追究到底,吳子嘉聲稱仍有其他員警涉足88會館事證影像,希望能提供查處,也籲請各界主動提供其他員警涉足88會館事證影像,證據到哪就辦到哪,秉持勿枉勿縱、徹查到底,並精進各項警察風紀作為。

警政署說明,因88會館案影響警譽,著手調查,調會館出入口監視畫面,發現107年3月12日、10月23日皆有警員進出88會館飲宴,會館雖非風紀場所,監視畫面未出現特定對象,因2次餐費由會館支付,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懲處相關人員疏失。警員至88會館及銀樓招待所不當飲宴,事證明確,先行政懲處,至於是否有對價關係等不法行為,政風室將報檢方指揮追查,會持續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要求各警察機關遵守規定,避免參加不當飲宴,維護形象。

警政署查出,107年3月12日為聯誼餐會,8名警察出席,包含7名現職、1名退休警察。出席有刑事局偵查大隊長吳慶鴻(現任台北市警察局士林分局長)、隊長張躍瀚(現任保三總隊大隊長)、郭有志(現任花蓮縣大隊長)、副隊長林榮政(現任刑事局隊長)、黃聖嘉(現任刑事局隊長)、桃園市警局副大隊長洪漢周(現任桃園市督察)、吳姓警務正、退休陳姓警員。

警政署指出,107年10月23日是破案慶功會,共8名警員與會。出席包含時任警政署主任秘書鍾國文(現任警專校長)夫婦、刑事局大隊長洪松田(現任高雄市大隊長)、趙家輝(現任新北市樹林分局長)、科長潘文章(現任刑事局督察)、副大隊長李清泉(現任基隆市副局長)、偵查正黃立恆(現任台北市隊長)、台中市警局主任許健基(現任高雄市分局長)夫婦、已退休陳姓紀錄員夫婦。

警政署續指,吳慶鴻邀警員至私人招待所接受不當飲宴,影響警譽,記過1次、調職,其餘警員受邀,情節輕微,各記申誡1次,退休警員行政責任免議。洪松田邀警員接受不當飲宴,影響警譽,記過1次、調職;鍾國文未查證,受邀參與不當飲宴,記申誡2次,因形象受損,調離校長職務,其餘警員受邀參與不當飲宴,情節輕微,各記申誡1次,退休陳姓紀錄員行政責任免議。

警政署表示,媒體報導109年警政署前政風室主任黃錦秋及王姓檢察官和警員曾至「88會館」及某銀樓招待所唱歌,經查1月17日、7月10日,各有警員出席,2次聚會費皆由招待所支付,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依警察風紀實施規定,屬不當飲宴。時任保一總隊副總隊長黃建榮(現任刑事局副局長),事前未查證招待所背景,參與不當飲宴,有疏失且情節嚴重,記過1次、調職;警政署政風室曾姓專員,擔任幹部,仍參加不當飲宴,記申誡2次,其他員警受邀參與,各記申誡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