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於112年1月1日起陸續實施28項新措施,其中為新北市推行之新措施計24項,配合中央實施之新措施計4項,將持續從制度面與服務面進行變革與精進,提供民眾更優質及便利的生活。

有關福利補助方面,1月起,新北市調整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預期可嘉惠更多的家庭獲得相關福利之保障;增列設籍新北市55-65歲且經社會局核定為低收入戶原住民長者為新北市醫療補助計畫第五類補助對象;五層樓以下集合住宅增設昇降設備補助及獎助示範方案延長至115年12月31日,最高可申請360萬元補助;設籍新北市市民及其配偶婚後孕前健康檢查,新增女性披衣菌抗體及甲狀腺刺激素2項檢查,民眾可多加利用。

在提升交通便利及安全方面,3月至5月將陸續啟用中和區佳和公園、新店區綠湖公園及板橋區五權公園等3處公園地下停車場,共可提供988格汽車停車位及197格機車停車位,有效紓解當地停車需求;新北市維生道路共260處路口將於3月完成安裝不斷電系統(UPS)設備,當發生斷電時可提供3小時緊急電力,保持交通號誌不間斷運作,以維持救災動線行車秩序及路口通行安全。

在維護居住安全方面,1月起,新北市8層樓以上,未達16層樓集合住宅必須每3年辦理一次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未依規定申報者,將面臨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新北市政府處理防災型建築鑑定作業要點」修正第4點,放寬申請人資格,不限制擔任申請人之都市更新會核准立案時間點,且針對完成鑑定,但市府未有檔管資料或未有高氯離子數據案件可重新申請鑑定,鑑定受理期間延長至116年12月31日止,以增加住戶溝通協調時間。

另配合中央政策推行,自1月1日起,取消公共及準公共化托育費用補助及未滿5歲育兒津貼排富限制,減輕家長育兒經濟負擔;修正「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擴大補助項目,並調高部分補助項目金額;因應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房屋稅、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權益變動,請民眾留意。

新北市研考會表示,為提供更接近市民所需之優質服務,市府團隊會以「利民」、「便民」與「愛民」為核心,站在民眾的角度,持續研議及精進各項為民服務措施,營造新北市成為有歸屬感、光榮感及幸福感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