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擬推修法,涉及黑、金、槍、毒者不得參選公職。民進黨立委羅致政等人所提的《選罷法》修正草案今天(8日)完成連署,將反滲透法、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等也納入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為拒絕黑金,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日前召開記者會表示,將研擬修改《選罷法》,除現行法規貪污、賄選不得參選外,還將納入《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檢肅流氓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判刑確定者不得參選,排除黑、金、槍、毒,作為未來政治人物最低法律下限要求,也期盼其他政黨表態支持。

羅致政等人今天提案,將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的情事,擴增到13款。排黑條款部分,包含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判決確定;此外,曾犯反滲透法、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等有罪判決確定。

另外,修法也將選罷法、總統選罷法、農會法、漁會法之賄選、暴力妨礙選舉相關罪有罪判決確定都納入。

羅致政指出,此修法提案為委員的個人版本,民進黨的黨團版本,在未來經內部討論凝聚共識,並配合行政院版本提出之後,將再研議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