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嘉義市調查站、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第一、二分局及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成立專案小組,偵辦嘉義市李姓議員候選人現金買票賄選案件,於昨(20)日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二處所,並傳喚李姓候選人、賴姓及郭姓樁腳及選民共14人,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21日凌晨向嘉義地方法院聲押李等三人,地院21日晚間裁定羈押禁見

地檢署表示,李姓市議員候選人、賴姓及郭姓樁腳均涉嫌向選民交付每票新臺幣(下同)1000元或2000元不等之現金賄賂,約其投票支持該李姓候選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賄選犯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地檢署呼籲民眾若曾接獲李姓候選人直接或間接賄選者,請儘速與本署聯繫,切勿自誤,後悔莫及。 

嘉義地檢署為維護「公平選舉、杜絕不法」,積極辦理查察賄選工作,近期已查獲數起候選人違反選罷法案件,業已起訴1案,羈押1人,交保7人。張曉雯檢察長表示,偵辦查賄「無底線」、「無上限」、「無時限」、「有聞必查」、「有據必辦」,統合檢察、警察、調查、廉政及移民署等機關團隊辦案能量,全方投入查察賄選,候選人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對於違法賄選者,絕對速查嚴辦,維護民主法治。 

本署呼籲民眾踴躍檢舉,提供賄選的人、事、時、地、物,最高可獲得500萬元獎金。本署檢舉專線(05)2752548、傳真專線(05)2780445或免費專線0800-024-099轉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