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今年初通過申照前,於內部會議商討對策的完整錄音檔流出一案,在遭到舉發後,由士林地檢署偵辦,但最終地檢署僅以「他」字案偵辦,對此蔡壁如也於臉書發文表示,為什麼是他字案

蔡壁如表示,為什麼是他字案?蔡壁如還說歡迎府院高層跟他一起告裴偉。

蔡壁如指出 :「法務部已經把我對鏡電視申照過程的種種違法事證交由士林地檢署偵辦,但卻是以『他字案』偵辦,而非『偵字案』。法務部是不是認為府院高層都說沒有了、行政院長都說『不必查』了,所以事證不明確、所以才以『他字案』偵辦?好!那他就再補足證據給檢察官,裴偉都承認是膨風了,是拿著總統、行政院長的名號招搖撞騙,向 NCC 騙來一張電視台執照、是欺騙股東…我就看,這次會不會是『偵字案』?」

蔡壁如說 :「政府可以干預 NCC 的運作嗎?政府可以介入電視台的運作嗎?我們都知道答案是『不可以』!因為新聞的獨立自主,是民主的最後一道防線!」

蔡壁如認為 :「經過這次《鏡電視》取得電視台執照過程、《鏡週刊》社長裴偉在《鏡電視》股東會會議上的錄音檔曝光後,我們竟然發現,如果不是執政黨正在踐踏民主的最後一道防線、就是有政治詐騙犯居中招搖撞騙。」
 
蔡壁如還說 :「NCC 在核發「鏡電視」這家電視台執照時,是不是公正、公平、嚴謹的要求電視台的公司治理必須合乎規範?!」

蔡璧如指出,當初,NCC 在審核《鏡電視》執照時,追加一堆附負擔,特別是在公司治理上,要求:1. 《鏡電視》公司應依營運計畫於開播次日起 3 個月內補實至少 450 人編制,並不得與他公司有人力共用情形。2. 該公司取得執照以後,精鏡傳媒董監事與經理人不得參與該公司任何營運。

蔡壁如表示 :「撇開取得執照過程是否有關說的問題,光是這兩點,NCC 就應該對《鏡電視》有所作為、作出撤照、重審的決定。現在,鏡週刊社長裴偉都公開承認他的確參與《鏡電視》的股東會,並且說了種種「膨風」的話來「安慰」股東。為什麼要「安慰」股東?不就是為了即將在 11 月燒光資金的鏡電視尋求更多的資金挹注?一個聲稱絕無介入《鏡電視》運作的人,《鏡電視》缺不缺錢,與他裴偉何干?按行政院長蘇貞昌和總統府發言人都說,那是裴偉個人在外言論,和府、院無關。」

蔡壁如說 :「就算是裴偉的個人言論,為什麼一個『民間人士』拿著總統、行政院長的名號『招搖撞騙』,NCC 就會買單?就可以公然騙到一家電視台的執照?府院要不要跟我一起告這個政治詐騙犯呢?一起查個水落石出?」

對此貼文網友留言表示 :「還沒訊問過被告之前,應該都是他字案」、「沈寂了兩天終於振作發文了,壁如加油,非得到最後陛下才會知道誰是他最重要的人,那些狐媚子終究會樹倒猢猻散的。」、「壹週刊,蘋果報,鏡週刊,鏡電視都是社會最大禍害來源!蔡英文政府跟這些禍害勾結愚弄台灣人真是令人髮指!」、「這篇照妳的邏輯,很明顯就是民眾黨在介入司法調查!」。

《鏡電視》前董事長裴偉。   圖:翻攝裴偉臉書

蔡壁如臉書貼文   圖:翻攝自蔡壁如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