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今天(3日)偕同苗栗縣長參選人宋國鼎召開記者會,指控苗栗縣議長、現任縣長參選人鍾東錦曾在1987年犯下傷害致死案,當時其本名為「鍾朝平」。宋國鼎呼籲,鍾東錦曾說,若提出事實會馬上退選,期盼他能對外說清楚。

邱顯智、宋國鼎下午召開「打破黑金政治,終結派系世襲」記者會,並揭露鍾東錦曾涉及傷害致死案件。宋國鼎指出,幾個月前接獲民眾提供相關情資,原名鍾朝平的鍾東錦,在25歲時曾犯下傷害致死案件,根據1987年5月6日聯合報7版、中國時報7版的報導,5月5日凌晨2點,7名男子在台北市錦州街吃消夜,與喝醉酒的鄰桌胡姓客人發生衝突,20歲的胡姓客人遭拳打腳踢,被活活打死。

宋國鼎以判決書來佐證,據最高法院77年度台上字2846號記載,「胡OO藉酒意攔住沈OO,打其耳光,薛OO見狀即出拳將胡OO擊倒在地,上訴人(即鍾朝平)、沈OO與薛OO即共同以傷害之犯意,以腳踢已在地上之胡OO頭部等處,致其右上前額挫傷,左肩上部,右顱部擦傷,合併顱內質泛性蛛網膜下腔出血,送醫不治死亡」。

宋國鼎表示,苗栗縣民一直以來非常擔心如果有殺人未遂、傷害致死記錄的人來擔任縣長,會帶來怎麼樣的示範效應?嚴重的是,縣長候選人會用什麼樣的態度,來面對公眾的疑問?是否誠信以對據實以告?
 
宋國鼎呼籲,第一,過去鍾東錦在5月16日承認殺人未遂的過去,現在卻被發現還涉及傷害致死案件,到底鍾議長還有多少大家不清楚的過去,還有多少駭人聽聞的經歷,請鍾議長跟大家說清楚講明白;其次,宋國鼎也提醒鍾議長,過去曾在5月16日公開表示:「如果提出事實(指殺人的事實),不光獎金10萬,我一定馬上退選,也辭掉我現在議長的職務」,「鍾議長要怎麼面對自己說過的話,怎麼面對一條逝去的生命,希望鍾議長能對外明確表態!」

宋國鼎指出當年報導,原名鍾朝平的鍾東錦,在25歲時曾犯下傷害致死案件。   圖:邱顯智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