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民黨智庫質疑故宮南院施放國慶煙火違法一事,國慶籌備委員會今(3)日澄清,今年國慶焰火規劃在故宮南院園區外台糖所屬空地施放,並非在院區內,施放地點、管制範圍及安全等規定,均經慶籌會及相關單位依規定勘查及會議確認。慶籌會強調,國慶煙火施放,一律以高標準看待安全問題,一切均符合相關規定並無違規情形。
國民黨智庫教文體育組召集人陳學聖今日質疑 ,政府採購網中出現「111年度南部院區國慶煙火活動場域維護及設備租賃開口勞務案」標案,預算金額98萬157元,採購單位為故宮博物院,雖然歡迎國慶煙火到嘉義,但博物館嚴禁明火,本來就是明文規定,故宮南院卻容許院區施放煙火,還要自掏腰包維護,極不恰當,也非常危險,更有違法之虞。
陳學聖指出,故宮訂有「國立故宮博物院災害緊急應變作業要點」,明定「本院文物庫房及相連居室一律禁止明火,院區因工程施作有使用明火必要者,應事先提出申請並獲核可後始得為之」,在「故宮場地設施管理及申請使用要點」中,也全面禁止「使用明火、爆竹、瓦斯、噴灑粉塵、粉末、氫氣灌充設備或其他危險化學藥劑」,而且2018年嘉義縣舉辦台灣燈會時,曾於故宮南院外西北側施放煙火,火星疑因風勢助長,已發生過火災。
對此,慶籌會指出,今年國慶焰火主辦單為國慶籌備委員會,嘉義縣政府為承辦單位,故宮南院院區配合規劃民眾觀賞區。為加強民眾服務及設施安全,故宮南院辦理「111年度南部院區國慶煙火活動場域維護及設備租賃開口勞務案」,以確保觀賞安全及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