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江村貴,因於6年前任苗栗縣頭屋鄉長時,收受總共80萬元的人事紅包,遭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9年4月定讞,另、褫奪公權5年。苗栗縣議會秘書長林來居表示,江村貴將被依內政部解職令解除議員職務,由於係因案解職,不需補選。

江村貴於6年前任苗栗縣頭屋鄉長時,遇兩位意圖進入鄉公所擔任清潔隊員之鄉民,兩位鄉民各透過彭姓村長給50萬元紅包,總共100萬元,彭姓村長從中自己拿走20萬元,最後江村貴收受80萬元賄款後賣官。彭姓村長和兩名行賄鄉民,於一審時皆坦承犯行,並交出帳戶交易明細,江村貴雖始終否認,還辯稱為簽賭中獎的彩金,仍遭一、二審法官,依觸犯兩件『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各判處8年徒刑,合併執行9年4月、褫奪公權5年,並沒收80萬元賄款,而後江村貴不服上訴被駁回,全案定讞,將入監服刑。

雖然江村貴受訪時僅僅提到,因尚未接到通知,還不明白狀況,將先了解相關情形,然而據其身邊人士所述,江村貴難掩低落情緒,也認為刑度不符合比例原則。江村貴是第19屆苗栗縣議員中,第4位遭解職的議員,林來居表示,會依內政部解職令辦理,生效日是以昨(13)日上訴駁回為起點,由於是因案解職,因此沒有補選問題。江村貴因案解職後,苗栗縣議會議員人數將降至35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