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局交通大隊一名員警昨(10)日上午協同新進人員執行演練勤務時,遭違規左轉的同向自小客車連人帶車噴飛至對向車道,目前住院治療中,後續由交大協助相關肇事責任鑑定釐清。

交大督察組長陳柄楨表示,昨天上午9點35分,交大機動分隊的重機車隊,行經中正、仁愛路口時,其中一部BMW重機遭同向50多歲的自小客車張姓駕駛撞擊,造成76年次的張姓員警左右手手肘、左右膝膝蓋擦傷,其餘員警見狀趕緊進行救護,幸受傷員警有穿戴重機防護裝備,因此傷勢並不嚴重。

目前初步認為肇事自小客未依號誌及標線行駛,左轉亦未打方向燈,造成警方重機反應不及被直接撞飛,肇事駕駛坦承未注意左側路況,涉及違反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49條汽車駕駛人迴車時,未依規定暫停,顯示左轉燈光,或不注意來、往車輛、行人,仍擅自迴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