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林秉樞涉嫌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施暴案,林秉樞律師團隊稱,若非閱卷不知兩人「相愛相殺」、深愛對方又各有性格上缺點的親密戀人。對此,高嘉瑜今天(8日)批評,其言論已違律師倫理,更有藉媒體輿論帶風向之虞,手法極其惡劣,已達違法程度及應送懲戒標準。

林秉樞辯護律師發覺卷內證據清單中的證據未提供檢閱,聲請重製裁判基礎的卷宗等證物也遭新北地方法院拒絕,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高嘉瑜對此批高院「對社會荒謬、對被害人殘酷到不可思議」。

高嘉瑜被施暴案,檢方今年初依8大罪狀起訴林秉樞,並羈押至今,因不滿新北地方法院裁定限制檢閱證據資料,林秉樞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將原裁定撤銷,發回重裁;對此,高嘉瑜批高院「對社會荒謬、對被害人殘酷到不可思議」,林秉樞律師團隊昨又稱,若沒閱卷,就不會知道林與高是「相愛相殺」、深愛對方又各有性格上缺點的親蜜戀人。

對此,高嘉瑜發聲明指出,林秉樞律師發表「相愛相殺」的言論內容,已違律師倫理,更有藉媒體輿論帶風向之虞,手法極其惡劣,已達違法程度及應送懲戒標準。

高嘉瑜表示,閱卷、再製內容僅能做爲訴訟所用,而非對外散布甚至發表主觀評論,且對造律師所調閱卷、再製內容,多為林秉樞製造之言論、自己重複之語音,以林秉樞單一刻意製造的片面之詞再稱是閱卷所得,以此手段,竟開始透過媒體刻意帶風向,完全是出口轉內銷、混淆是非的做法。

高嘉瑜批評,律師藉由閱卷、再製刺探當事人隱私,還拿來炒作博取版面,賺取媒體聲量,其心可議,更可想像若卷證拷貝重製後,被告律師將食髓之味,藉散布內容繼續傷害被害人。

高嘉瑜委任律師李永裕認為,林秉樞律師稱是從卷證資料得知,然而不論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第33條第5項規定,或是上面新北地院的裁定,都有禁止被告及辯護人將卷證做訴訟以外的使用,林秉樞律師發表的言論內容,已達違法程度,且也對家於造成傷害,懇請媒體不要協助對造律師違法行為報導卷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