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中和2歲男童恩恩染疫死亡案越演越烈,一名前消防員網友爆料,消防局以「假報案」方式表演勤務指揮中心現場給恩恩爸看。對此,時代力量邱顯智、行動時代副總召王薇君今天(8日)痛斥此事,要求新北市長侯友宜出面說明,並酸消防局演的這場大戲,可以報金鐘獎。
王薇君、邱顯智、律師陳愷閎就恩恩事件,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邱顯智說,恩恩爸為了解「81分鐘」到底發生什麼事情,要求聽錄音檔,恩恩爸6日前往新北市消防局,仍無法聽到衛生局、消防局之間跨局處聯絡的錄音紀錄,「從頭到尾都是莊孝維」。
邱顯智指出,一名曾服務於新北市消防局的張姓網友在臉書揭露,當天上午恩恩爸受邀參觀新北市消防局的勤務中心,看到的竟然是一場刻意演出的大戲,「上上下下偽造報案、無線電開到最大聲、大聲問案、其他科室網內互打,只是為了圓謊,所有人聯合起來欺騙不知情的恩恩爸,這簡直是楚門的世界」;他批評,為了要圓一個謊、不提供音檔而演出這場戲相當可惡,事後還提告吹哨者來轉移焦點,呼籲侯友宜出面說明,是誰下的指令。
王薇君拿出一個鍋子諷刺,新北說「模擬演練」是新北消防局勤務中心李主任的主意,「是李主任背了這個黑鍋?」、「李主任一個人能做這樣指示嗎?」她酸,新北演出的這場大戲、很了不起,要不要報金鐘獎?侯友宜對於消防局演的這場大戲,要怎麼處理?
王薇君呼籲,侯友宜應出面說清楚,不能因為消防局的這場大戲,影響全台競競業業的消防員。
從法律層面來看,陳愷閎說,一般民眾若謊報案件,會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消防法第36條,最重會罰以1萬5000元,而如果報案內容是有關放火等刑事案件,還會有刑法未指定犯人誣告罪的法律責任,最重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愷閎提及,新北市消防局說這是「模擬」,也就是製造假報案,報案人跟受理人也可能會涉及刑法213、214條公文書登載不實罪、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最重都有可能判處1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另外值得討論的是,公務員應該上班的時間內,沒有從事職務,卻配合演戲報假案,這也可能涉及刑法第134條準瀆職罪,上面提到的刑度通通都要加重二分之一。
對於網友指控,新北消防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李宇松今赴地檢署提告網友加重誹謗罪,對於稱假報案製造亂象、假裝有火警正在搶救大聲呼喊無線電等,均是扭曲事實,當天是為了呈現話務進線、災害出勤、案件受理的測試模擬;至於造假切割錄音檔部分,他會要求鑒定此案所有通聯紀錄、錄音檔案等電磁紀錄有無變造,以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