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5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相關修法,推出新一波組織改造方案,共牽涉6個部會,包含農委會升格為農業部、環保署升格為環境部、內政部新設國家公園署,以及原子能委員會改制為核能安全委員會。

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2010年於立法院三讀通過,明定行政院轄下37個部會整併為29個,並自2012年啟動組織改造至今。

行政院會今天則通過目前尚未完成組織調整的「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農業部、環境部與各該所屬三級機關(構),以及獨立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含行政法人)組織法」草案及行政院組織法第3條修正草案等49項法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會後發布新聞稿指出,為凝聚各界共識,穩健推動組改作業,組改作業皆採「分批立法、分階段施行」原則進行,截至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已有24個部會共計103項法案完成立法。

人事長蘇俊榮出席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組織在大幅度拆合過程中,運作有調適期、也會有阻力,因此先以變動最小方式處理,這次通過的5部1會組改是各界共識最高、也是變動最小化,未來也將因應大環境、國內外情勢需要,再做合理調整。

他表示,這次修法主要是為環境變遷需要,將行政院環保署改制為環境部,並新設「氣候變遷署」、「資源循環署」及「環境管理署」,尤其政院日前才提出氣候變遷因應法,新的法制若無執行機關,會缺乏量能。

另外,環境部成立後,現行「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將改為「化學物質管理署」;現行環境檢驗所及環訓所整併為「國家環境研究院」。

農委會將升格為農業部,並將林務局整併退輔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全部業務,改制為「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其餘14個三級機關,由原機關改制。

內政部方面,國土規劃及都市發展等業務移入「國土管理組」,國家公園管理業務移入「國家公園署」;消防署由原機關改制;另配合兵役政策調整,不再設置役政署,其業務納入內政部本部。

因應商業型態及輔導需求增加,經濟部將新設「商業發展署」,並將現行礦務局、中央地質調整所整併為「礦業管理及地質調查中心」;其餘8個三級機關均由原機關改制。

交通部則為強化觀光局及中央氣象局政策規劃功能,調整改以「署」設置;其餘6個三級機關,都由原機關改制。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現行為二級部會,改制為核能安全委員會後將成為行政院其他獨立機關,藉以強化核安管制的獨立性,設計上類似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以及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編輯:蘇志宗)111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