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南分局)前局長賴榮俊,涉嫌向營造業者透露工程標案內容及協助通過驗收,並收賄723萬元,遭彰化地方檢察署起訴。對此,高公局今(28)日表示,會全力配合司法機關調查,並已將該員調離現職。
彰化地檢署指出,賴榮俊利用擔任高公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段長、副處長、副局長及南區養護工程分局長等職務,從民國103年至110年期間,涉嫌提點路面整修、邊坡維護等工程內容給黃姓業者等人,並收賄達723萬元。
地檢署表示,從去年底接獲檢舉展開偵辦,發動2波搜索,結果在賴榮俊的宿舍內查扣現金300萬元,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起訴賴榮俊等17人,由於被告賴榮俊犯罪嫌疑重大,經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針對賴榮俊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遭起訴一案,高公局表示,會秉持「勿枉勿縱」及「絕不護短」的原則,全力配合司法機關調查,目前已將賴榮俊調離現職。高公局強調,為消弭機關貪瀆不法風險因素,確保依法行政,將持續加強法紀教育,針對制度缺失或人為弊端,提出策進建議與防弊措施,以強化機關廉潔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