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相聲表演者宋少卿去年12月28日凌晨2點多酒後開車,在新北市板橋區撞上一輛計程車,警方到場後進行酒測,酒測值竟高達0.95mg/L。檢察官認為,宋少卿身為公眾人物且累犯,提出的9個月刑度,但法院判決今日出爐,僅處5個月徒刑、罰金5萬元,刑期得易科罰金15萬元。

對於酒駕撞上計程車一事,宋少卿堅稱自己有叫代駕,當時是自行開出停車場準備跟代駕會合,但自己「抱持僥倖的心態」,才會在這一小段路上發生擦撞。

檢察官認為,宋少卿身為名人,曾經說過戒酒,卻屢次破功,造成社會反感,且酒駕也可能會造成其他用路人嚴重傷亡,因此對他具體求刑9個月。宋少卿則表示不能接受。

宋少卿酒駕案在本月12日開庭,在法庭上宋坦承犯行,並強調願意認罪協商,審判長則指出,他以為宋少卿是酒駕累犯,但宋在司法紀錄上上次酒駕已是17年前,他不相信宋少卿這17年來都未飲酒,身為藝文界名人,「一言一行都是典範,有這麼多的才華,不應該浪費」,希望他能真的痛改前非。

結束庭訊後,宋少卿受訪時再次道歉「真的是不應該,真的是不對,不管有任何的理由。我會用我自身血淋淋的例子,再一次呼籲大家,喝了酒就不要碰方向盤、不要上駕駛座,或者是不要騎車,這是很重要的」。

宋的律師則稱,宋少卿因酒駕一事被媒體大幅報導,導致工作被抵制,還受到社會大眾的責難,在身為名人部分已受罰,加上他上次酒駕已經是17年前的事,不算是累犯,盼以一般民眾身分量刑,並希望獲易科罰金。

新北地院審理後今判宋少卿5月徒刑、罰金5萬元、刑期得易科罰金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