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被控涉嫌用人頭詐領數十萬元助理補助,台北地檢署22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處兵分6路搜索,並以被告身分傳喚林穎孟與涉案人頭助理郭羿岑、新創工程師蕭新晟等3人。檢察官複訊後,一度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將林穎孟當庭上銬,向法院聲押禁見。不過,經與專案小組討論後,今(23)天凌晨改諭令100萬元交保

檢調獲報,林穎孟自民國107年至109年間,涉嫌向台北市議會詐領公費助理費,金額約數萬元至數十萬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執行搜索6處,並傳訊林穎孟、郭羿岑及蕭新晟等3人說明。檢察官漏夜複訊後,今天凌晨諭令林穎孟100萬元交保、蕭新晟20萬元交保。

據了解,林穎孟昨晚近10點移送地檢署時被大批媒體包圍,記者問她有沒有詐領助理費?有沒有話要說?會不會覺得很委屈?她眼眶泛紅地說「我沒有」,記者問她怎麼說?她又回答「我沒有」。她也在庭中否認犯行,檢察官當庭將她上銬逮捕,並諭知聲押禁見,不久後再度開庭,直到2點10分諭知100萬交保,林穎孟因為仍在逮捕狀態中,被法警上銬帶回拘留室等候辦保。

38歲的林穎孟是台灣大學社會研究所碩士,原屬時代力量,2014年參與太陽花學運,後來進入無黨籍立委林昶佐國會辦公室擔任法案助理,並於2017年擔任時代力量中央黨部發言人,2018年選上台北市議員,並於2020年8月退出時代力量。林穎孟昨天發布聲明表示,並無任何有關助理費問題或其他不法情事,諸多不實傳言已嚴重損害聲譽及人格。若有心人企圖透過檢調程序影響選情,毫無意義也誤導社會大眾,檢調一定會還她清白。

《鏡週刊》2020年11月報導指林穎孟遭助理爆料是「假面甜心」、「議會慣老闆」,不但違法要求女助理請生理假要附憑證,還為了請領每月24萬元議會公費助理補助款,聘當時男友葉曜彰為議會助理掛名辦公室執行長,但實際上葉曜彰根本人在美國,沒參與辦公室運作,林穎孟還把助理的勞健保費用拿去周轉,議會每個月會補助「助理勞健保費用」近5萬元,這筆錢會直接匯去議員的專款帳戶,目的是讓議員繳納助理的勞健保費用,但今年2月到5月共20多萬元,卻沒有去繳納。

對此,林穎孟辯稱,她請葉曜彰當助理並無不法,葉曜彰雖沒進辦公室,但有協助她處理外面的事,她和葉曜彰分手後,因需要影片剪接人才,才會請葉曜彰公司的郭姓員工接任助理,他們都有做事,絕非詐領。至於未幫助理繳納勞健保,她則解釋是因為在調查助理溢繳、短繳的疏失,需要時間,「資金周轉」是拖延說詞,自己戶頭裡有50、60萬,絕對無資金缺口。

林穎孟哽咽強調,原以為只是單純的勞資糾紛,後來才驚覺是有助理為了政治目的故意設計她。她指控當時辦公室的5名助理爆料不實在,已損及其名譽,因此提出妨害名譽告訴,但檢察官調查後認定,5名助理被控妨害名譽的部分,爆料內容全都有所憑據,且為個人的價值的判斷,並無妨害名譽的犯意,將助理全不起訴。林穎孟另提民事訴訟對助理求償380萬元,要求登報道歉,目前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