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李姓軍人,日前趁休假與剛認識不久的女友相約看電影,不料電影放到一半,李男竟突然色慾薰心,不顧女友反對,強行脫去其衣物,用身體壓制住女友,以手指性侵得逞,案經台中地方法院審理,上月23日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管束。

據了解,李男於2020年間透過網路交友相識,並在同年8月底相見後,進一步成為情侶;事發當日,李男明知女友想保有單純交往關係,仍在電影院內脫去其衣物並強吻,還以手指性侵得逞,直至女方苦苦哀求表示「真的不可以這樣子」,李男聽後才做罷。

2人步出電影院後,李男疑似了解到自己闖下大禍,遂不停對女友道歉,但女友皆視若無睹,僅要求李男載他到火車站,便草草結束約會,事後女方也因不堪受辱報警提告。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李男為滿足私慾,不尊重當事人意願性侵得逞,依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2年,但審酌李男並無前科,且事後雙方已以30萬元和解,故減輕其刑責,處緩刑4年,另緩刑期間付保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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