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中正萬華區無黨籍立委林昶佐罷免案今( 9 )日進行投票,罷免案發起人之一的台北市議員鍾小平也現身投票。他在接受採訪時自爆,「投票完要繼續催票」。台北市選舉委員會警告,罷免投票日0時起不得從事催票等罷免活動,違者處新臺幣50萬到500萬元罰鍰。

被問及選情,鍾小平表示,自己審慎樂觀,先前四大公投投票率 47%,但今天天氣好,他也到各投票所去巡,認為今天投票率會比公投高,希望投票率衝到 50% 以上,「投票率越高,罷免機會越大」。

鍾小平表示,雖然外界一直談到他要以罷免案作為「伴手禮」回歸國民黨,但他的伴手禮是 23.5 萬公民,萬華、中正是他的娘家,「出了這樣最差的立委,我當然要替娘家講話」。

鍾小平投完票後透露,「我還不能休息」,他要去跑 30 個幫忙連署的里長,要固票、打電話,藍白選民還沒出來投的要打電話催票,發動組織戰、陸軍要催票。

但鍾小平此舉很可能會涉及違法,北市選委會警告,「罷免投票日 0 時起不得從事催票等罷免活動,違者處新台幣 50 萬到 500 萬元罰鍰,但是否違法仍依個案行為判定」。

根據《公職選罷法》第 56 條第 2 款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凌晨零時起至下午 4 時止)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違者依同法第 110 條第 4 項規定處新台幣 50 萬元以上 500 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