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廠1號機運轉執照今(27)日屆期,明天起進入除役期間,原能會今天表示,目前台電公司刻正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作業,待取得環保署審核通過的核二廠除役計畫環境影響評估相關資料,並經原能會審查確認符合法規規定後,即可依法核發核二廠除役許可。
台電於2018年12月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23條規定,於運轉執照屆期前3年提出核二廠除役計畫,原能會於2020年10月完成審查。
原能會表示,核二廠1號機因受限於用過燃料池貯存近滿貯,反應爐內用過核燃料於停機後暫時無法退出爐心,原能會已參照國際間類似機組狀態的管制作法、及比照核一廠除役期間管制要求,進行核安、輻安、保安、核子保防、廢料管理等管制,並督促電廠比照運轉期間品質要求,確保除役期間核燃料安全。
另鑑於2號機運轉執照尚未屆期(至2023年3月14日),原能會指出,已要求台電針對兩部機組狀態差異,分別對行政管理、實體屏障、程序書區分與差異訓練等強化電廠管理作為,以確保2號機安全穩定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