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王力宏日前宣布與妻子李靚蕾離婚,而李靚蕾沉默2天後,在IG發出「毀滅式長文」,披露王力宏種種渣男的行為,包含約砲、召妓、冷暴力等。李靚蕾在長文中提到,是在她十六歲時認識王力宏的,之後自然發生性關係。資深主持人范琪斐今(19)日表示,與16歲未成年的女生發生關係,王力宏恐有觸法的可能。

范琪斐在臉書上發表她的看法,她認為,除了家庭主婦/夫權益的保護,她看到的其他重點。她說,兩人的性關係「是不是內射不重要」,重要的是consent(同意)。這是為什麼做到一半未經對方同意拔套,她覺得應該是違法的。但看李靚蕾的文,沒有這個問題,雙方是合意的。

她強調,但男生要從孩子這個「議題」上撤退的時候,比女生相對容易,因為生理構造,女生就是要懷孕的那個。所以性教育就是要「教會女生」,不戴套時,你要面對的風險,才能稍微拉平這個立足點。

她表示,王力宏跟李靚蕾十六歲認識的時候有沒有上床?看女方的文,是說兩人認識,但有沒有性行為,看不出來。「如果有,即使是雙方都自願,依發生在那裡,還是有不同的法律責任。」她說,這是世界各地對能同意有性行為的最低年齡規定,台灣是16,但在南韓就是20。

她提到,以台灣的法律來說,在刑法上並不構成犯罪。至於民事上,可能侵犯了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親權、教養權等身分法益(民法第195條第3項),可能會被請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