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周六(18日)將舉行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重啟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三接遷離藻礁)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4日)公布正式的投票權人人數,總計達1,982萬5,468人。
中選會也說明,有關投票結果之通過或不通過門檻,是規定於《公投法》第29條規定,「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有效同意票未多於不同意票,或有效同意票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者,均為不通過」。
基此,以投票權人人數1,982萬5,468人的確定統計而言,公投案的通過門檻,為有效同意票達495萬6,367票以上,且亦應多於不同意票,始為通過;反之,若有效同意票未多於不同意票,或有效同意票數不足495萬6,367票,公投案依法則為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