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6432次普悠瑪列車2018年10月21日翻覆,造成18人死亡,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台鐵局)認為,日商「住友商事株式會社」所供應的列車具有瑕疵,提告求償6.1億元,台北地方法院今(9)日判台鐵局敗訴,該案可上訴。對此,台鐵局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將盡速與律師研議是否上訴。

普悠瑪列車翻覆事件共造成18人死亡、288人受傷,根據2020年運安會調查報告,除了司機員超速及台鐵系統性因素外,日商「住友商事」有5項待改善,包含重新檢視履約保固缺失改善之具體執行方式,明訂雙方權利義務;確保列車人機介面系統告警資訊能即時且清楚呈現;因應台灣使用環境,重新考量主風泵進氣方向、過濾方式及冷卻器清潔檢修週期等。

台鐵局也委託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針對普悠瑪事故列車機組缺失、故障與事故關聯及原因,作成技術分析報告,並主張事故列車有主風泵設計不良,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遠端監視系統未連線等缺失,委請律師向「住友商事」求償旅客傷亡賠償責任、列車毀損、相關設備損害等,金額高達6.1億元。

不過開庭時,「住友商事」委任律師指出,司機超速是肇事主因,與列車瑕疵沒有因果關係,且主風泵瑕疵在行車前已知故障,台鐵局卻未依規定送修,委外調查報告極度偏頗,可信度存疑。台北地方法院今日判台鐵局敗訴,「住友商事」免賠,該案可上訴。

台鐵局則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判決理由,將待收到判決書後,儘速與律師審慎評估研議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