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特別費修法,要讓顏清標除罪,前台灣團結聯盟立院總召許忠信今(19)日臉書爆料,除了被時任台聯主席黃昆輝要求連署會計法修法外,立法院長王金平還曾找他進一間小房間,「顏清標委員與另一位總召坐在沙發上等我,我腳發軟幾乎站不住,他們拿出該修法協商同意書要我簽名」。不過,現任台聯秘書長周倪安則留言替黃昆輝辯護。
許忠信說,最近有些民進黨的支持媒體大起顏清標黑底,試圖影響大甲與沙鹿等中二選區的立委補選,說顏清標有多黑金,他非常不贊同如此影響選舉。
許忠信說,顏清標本希望立法院在2012年下半年能以黨團協商替代表決通過會計法修法提案,將顏清標所犯行為除罪,則法官可根據從新從輕原則以新法條判其無罪,四黨團中國民黨第一個簽,民進黨第二個簽名,親民黨第三個簽,只有他不簽,顏被判刑3年6個月並處奪公權喪失立委資格而入獄。
許忠信說,在補選中,顏寬恒代表國民黨當選第八屆立委,替代其父成為他同事,未曾跟他講過一句話,所以,他沒必要在今年的補選替顏寬恒說話。顏寬恒已任約七年的立委,若不針對他的立委表現,而去起底顏清標,似乎變成肯定顏寬恒七年之表現。
許忠信說,他五度抗拒修法壓力與利誘,顏清標至今未傷害他,所以,他認為不應如此對付顏清標:
(一)約2012年5月初,台聯黨黃主席拿一會計法修正協商同意書要我簽署,我看其內容為將顏清標違反時期之該行為除罪,我跟主席報吿說這種修法嚴重破壞法治,我不能簽名。
(二)黃主席可能受到很大壓力,過幾天問我,如果黨作成黨決議要我簽署,外界批評時就說是黨要我簽,我能否簽署,我跟主席報吿說,我還是不能簽。
(三)我等著台聯開除我黨籍喪失不分區立委回成大,卻等到王金平院長的電話,王院長秘書引導我進王院長會客廳(總召常在此協商),經辦公室進一間密不通風小房間,顏清標委員與另一位總召坐在沙發上等我,我腳發軟幾乎站不住,他們拿出該修法協商同意書要我簽名,上面已有國民黨及民進黨黨團簽字,我說我父母開三輪鐵牛車辛苦將我養大成為法學教授,現父母年老,若簽署此一法案,法學界容不下我,我將來未能回成大教書養我這對可憐父母,顏委員心軟讓我離開。
不過,現任台聯秘書長周倪安則在下面留言說,根據她知道的正確訊息是,2012年王金平院長打電話給黃主席表示,政務官特別費除罪化已於第七屆完成了,關於民代特別費除罪化,國民黨團,民進黨團和親民黨團都已同意,請問台聯黨團是否能配合同意,並協商完成?
周倪安說,當時黃主席不是很瞭解,因此他召集台聯三位立委包括總召陳忠信,以及黨團辦公室主任林志嘉一起談,該會議中主席問三位可以同意嗎?三位立委都說不同意,所以該次五人會議結論就是:【台聯不同意簽會計法】。以上就是當時會計法修法,台聯黃主席以及台聯全黨清楚的態度。並不是像許教授寫的:是台聯黃主席硬要他簽但是他不簽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