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莎惡煞」一案,警方在第一時間僅依傷害罪函送3人,偵訊後即放人,表示警員抵達時未見毆打畫面不算現行犯,引來網友撻伐,台中市第六分局臉書遭網友洗版,遭砲轟「都打到進加護病房了,難不成是自己跌倒?」

台中市宋姓男大生 7 日因行車糾紛,遭開瑪莎拉蒂的 3 名富「惡」代痛毆到顱內出血命危,台中市第六分局原本宣導反詐騙的貼文,下面遭網友洗版,質疑「如果被害人沒有行車記錄器,是不是就被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持有兇器就構成準現行犯,就應該立即逮捕,為什麼沒立馬逮捕?」、「都打到進加護病房了,難不成是自己跌倒?」

針對外界質疑,警方表示,經證人指控後,由於 3 嫌疑犯鎖定宋姓男大生頭部重擊,警方認定有殺意,因此才改依殺人未遂罪偵辦,表示皆依法律程序與證據偵辦,但民眾不買單,痛批「是不是要打到死人才算現行犯?」、「看到惡煞就跟貓一樣,不敢辦就不要當警察!」、「被害人發病危通知,才亡羊補牢的逮捕嫌犯,這必須要好好檢討。」更有網友表示,「要公布當天承辦的員警 出面說明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