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雙溪區日前發生農舍遭人縱火,雖沒有人員傷亡但導致農舍內2犬死亡,動保處得知後,立即主動聯繫警方將李姓嫌疑人依故意傷害致動物死亡,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偵辦,面臨最高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新北市動保處楊淑方表示,因個人情緒問題造成2隻狗喪失寶貴生命,惡劣行徑令人髮指,呼籲檢方應加重刑責,杜絕虐待動物情事再發生。

雙溪區9月初發生農舍遭人潑油縱火案,除導致農舍及屋內機具全毀,屋內飼養2隻狗因無逃出,當場死於火場內,動保處會同警方將該案李姓嫌疑人依涉嫌違反刑法及動保法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楊淑方說,蓄意縱火害死2隻狗寶貴生命,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宰殺或故意傷害動物,如導致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至200萬元罰金。另李姓嫌犯與前妻有小孩,動保處亦將李嫌個資提供社會局進行高風險家庭關懷,強化社會安全網。

農業局長李玟提醒,如有糾紛應以溝通協商方式或尋求他人協助解決,此案兇嫌因為氣憤縱火,除造成他人財產損失需負賠償責任外,造成2隻狗死亡,應付出刑事責任,對小孩而言,這種行為更是不良示範。動保處亦與警方、社會局合作,對虐待動物行為絕不寬貸。

新北市動保處及警察進入現場,調查火災發生原因。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