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安會今 (23) 日公布台鐵0402太魯閣號事故事實資料,報告顯示,事故點工程管理有6大缺失,包含台鐵原本在工地曾24小時派員看守且有行調無線電,事發前半個月因廠商聲稱鋼模完成就撤掉;現場無門禁管理;任用非法移工等。
4月2日約9時28分,台鐵一列由樹林站開往台東站第408次車太魯閣自強號,由8節車廂組成,搭載498名人員,包含司機員2名、車長1名、清潔人員1名及乘客494名,沿東正線行經和仁站到崇德站間,列車出和仁隧道南口於里程K51 450.1處,撞及一輛先前由軌道上方施工便道,經邊坡滑落而停止於軌道上之大貨車,造成該列車8節車廂全部出軌,第8車廂至第3車廂停止於隧道內。該列車第8車廂左側撞及隧道口毀損,第7車廂與第6車廂脫接,第6、5及4車廂擠壓變形。本起事故造成司機員2名及乘客47名共計49人死亡,清潔人員1名及乘客212名,共有213人受傷。
事故發生後,運案會依據運輸事故調查法相關規定立即派員進行調查,運安會鐵道專業小組召集人李綱表示,事故工地管理有6大缺失,台鐵在事故點原本有派人進行24小時工區落石監視並透過無線電通聯,但東新營造認為已完成鋼模折除,申請取消派人監視,台鐵工務段同意並自3月15日起取消監視,不料4月2日便發生事故,且因人員撤掉無法緊急通報。
此外,工程期間工程車也曾經違規停在邊坡斜坡上,預拌凝土車還有2次打滑紀錄,但現場沒有防護措施,也無設施設置缺失的紀錄;工地現場無門禁管理;東新營造任用非法移工,事故現場綁鋼筋作業人員均無工作證;工程商每天進場前要通報,但東新營造事故當天逕自進入工區作業;操作重型機具的工地主任李義祥和外籍移工無合法證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