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新華網》今天 (12日) 報導,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分行前黨委書記、行長顧國明,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通報判處無期徒刑。原因是他從2005年至2019年間,顧國明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辦理融資貸款、項目配資、承攬工程等事項上提供幫助,謀取利益,共計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1.36億餘元。

《新華網》報導中表示,8月12日上午中國上海一中法院消息,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顧國明受賄一案公開宣判,對顧國明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受賄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法官認為,顧國明的行為已構成收賄罪,且屬數額特別龐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處無期徒刑或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公開簡歷顯示,顧國明1967年9月生,上海市人,大學學歷。他長期在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工作,曾任國際業務部科員、資金科副科長、資金科科長等職《財新網》曾報導,顧國明通過人事安排,將上海分行經營得很「牢固」,並涉嫌「賣官」生意。顧國明被查後不久,工行上海分行副行長、分管金融市場部長也一度被要求協助調查。

中國大型貪腐案件一直不斷,且每次收賄數目都令人瞠目結舌。不久前中國平安銀行上海分行行長冷培棟和前任行長楊華也傳出被查。據說線索來自劉士余案,與顧國明案也有關聯。2019年12月20日,中國的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出了題為《工商銀行開展顧國明、謝明案專題教育整改》的報導,稱顧國明和謝明案是駐工行紀檢監察組聯合地方紀委監委查處的工商銀行近年來涉案金額最大、最嚴重、最典型的腐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