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期以濫用市場獨占地位、消費者個資外洩與影響市場健全發展等理由對於阿里巴巴、騰訊、滴滴打車等中國大型數位平台業者展開大規模的調查與處罰。以阿里巴巴為例,中國監管機構對阿里巴巴處以反壟斷罰款28億美元,使得其在第一季度虧損達8.52億美元。這顯示中國政府對於大型數位平台業者的監管,除了會直接造成業者的大幅虧損外,也使得這些平台業者的經營策略面臨高度的不確定性。
根據彭博社的報導,中國監管機構將結束自 4月起對於中國大型外送平台美團的反壟斷調查,美團可能面臨與阿里巴巴同樣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損害商家和競爭對手的利益而被處以 10 億美元罰款。
此外,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官網在上月26日公布,要求確保送餐員權益,包括所得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為外送員參加社保等。除了健全勞動環境有較客觀的判斷依據外,包含市場壟斷的調查依據與資料竊取的疑慮都未見中國對於這些平台業者有公開的資料與判決的準則供市場參考。特別是在阿里巴巴的螞蟻金服要在香港與上海上市之前與滴滴打車、滿車幫、看準科技等平台業者在美國上市之後,均被中國監理單位視為頭號打擊對象。
平心而論,這些公司若有濫用市場地位或濫用消費者資料的行為,都不可能在上市前或上市後的一定期間內才發生,換句話說,中國監理單位對這些業者的指控會讓人無所遵循。
政府面對中國數位平台變局的因應對策
面對中國政府對於數位平台的打壓,台灣的政府與投資人應該要審慎以對。首先,台灣許多金融業者過去也參與螞蟻金服的香港上市的認購案,若中國政府是讓螞蟻金服上市後再對其採取監理行動,則台灣的機構投資人與其股東將面臨重大損失,因此,主管機關在面對我國金融機構對中國數位平台的參股,與金融機構包裝連結中國金融市場的衍生性金融商品時,有必要給予更多的審查,以保障台灣投資人的權益。
其次,若來我國投資的廠商若其大股東為中國數位平台業者,則政府應該拒絕其進入,以避免中國政府藉由審查之名來影響該公司。
中國政府在上月26日已表示將在未來6個月對科技業的壟斷行為進行更加嚴格的監管,騰訊控股(Tencent Holdings)隨後也宣布暫停微信(WeChat)的新用戶註冊。微信是中國境內使用最廣泛的應用程式,擁有超過10億活躍用戶,其功能包含即時通訊、支付、融資等多項服務,這正是中國政府亟欲打擊的對象,加上網路遊戲被中國媒體認為是一種「精神鴉片」,也讓中國騰訊受到不小的打擊。
中國對於騰訊的監管看似與台灣無關,然而,騰訊是目前台灣蝦皮母公司的上層股東,持股比例為22.9%,不滿足台灣經濟部所訂的30%的中資認定標準。如果經濟部繼續以股權數字來作為判斷中資的依據,以阿里巴巴與滴滴打車的前車之鑑,中國藉由騰訊來審查其所有海外投資的數據資料,台灣的消費者個資外洩到中國的疑慮將大幅增加。
若讓蝦皮支付進入台灣 豈非連判斷是否中資能力都沒有
中國數位平台業者近期面臨中國政府極大的政治威脅與政策風險,這是過去未發生的,即使美國政府面對中國對於在美上市的中國企業的干預也無能為力,美國投資人也因而蒙受損失。因此,以經濟部正在審理蝦皮電子支付增資的案例來觀察,如果經濟部無視中國的政策風險而允許其進入,我們很難相信經濟部有能力協助台灣投資環境免於受中國影響的能力,未來在與美國進行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的談判時,經濟部也必然無法說服美國政府台灣有能力判斷中資與阻擋中國政府的干預。
最後,蝦皮的母公司為新加坡商,其大股東李小冬為中國籍轉為新加坡籍,雖然台灣與新加坡以洽簽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greement between Singapore and 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 on Economic Partnership),但是,雙邊經濟協定的前提應是公平對等的貿易關係,若雙方存在訊息不對稱且經濟部也無法釐清該廠商是否為中資以及其大股東間的合作關係時,台星經濟夥伴協定恐淪為中資洗產地的保護傘,若此,則經濟部模糊的態度不僅與違背自由貿易的基本前提,也將使得該協定傷害台灣的經濟利益。
(本文獲央廣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