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天空新聞網 (Sky News) 最新調查顯示,英國警察近年來在執法中使用電擊槍的頻率急劇上升,同時有案例指出,警察曾經對未成年人和老年人使用過這種最高可達五萬伏特的電擊槍。英國媒體由此呼籲警察禁止對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使用電擊槍。
英國大都會警察局此前也被披露,曾對一名10歲女孩使用電擊槍,原因是這名女孩持園藝剪刀威脅一名婦女。此外,英國赫特福德郡(Hertfordshire)警方,也曾對一名87歲的老人使用電擊槍,因為這名老人持槍威脅一名警官。
一名專門處理與電擊槍傷害相關案件的律師卡恩 (Sophie Khan) 表示,對兒童和老人使用電擊槍的案例令人不安,警察部隊需要意識到使用電擊槍不是每次執法的答案。
英格蘭兒童權利聯盟 (CRAE) 有關負責人也強調,年輕人更容易受到電擊槍帶來的傷害,警方應該專注於使用更為有效的溝通技巧,而不是向未成年人開槍。該負責人認為,保護公眾和警察自身不應以犧牲未成年人的安全和人權為代價。
英格蘭和威爾士警察聯合會方面則回應,警察必須考慮現實情況,當前殘酷的現實是一些兒童也是危險的個體。英國國家警察局長委員會 (NPCC) 有關人士指出,目前警方對電擊槍使用對象的年齡並沒有規定上限或下限,但每一位警官都被明確告知,這會使兒童患心律失常等疾病的風險增加,每一位警察在使用電擊槍後,都需要證明自己的決定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