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美國秋季學期到來,許多學校要求學生必須完成新冠疫苗接種才可返校,引發違憲爭議。印第安納大學(Indiana University)8名學生向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控學校強制學生接種疫苗的行為,違反憲法保障的身體自主及醫療選擇權。

綜合外媒報導,美國印第安納大學5月時發布規定,該校7所校區共9萬名在校生和4萬名教職工在秋季學期到來前必須完成新冠疫苗接種,否則將被除名或解職,但宗教或健康因素則可被豁免,而這項規定也引發學生不滿,向法院提起訴訟。

印第安納州地方法院7月時作出裁決,支持印第安納大學強制學生接種疫苗,不過8名學生仍決定繼續向聯邦第七巡迴上訴法院提起上訴,而上訴法院的3名法官援引1905年的判例,依舊維持原判決,該判例中法院當時裁定麻薩諸塞州拒絕接種天花疫苗的人須接受懲罰。

新的學期即將到來,這8名印第安納大學學生決定再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他們在上訴書中表示,所有學生都是成年人,有權做出自己的醫療決定,並在接種疫苗的情況下享有身體完整、自主和醫療選擇的憲法權利。然而,印第安納大學將他們視為「無法做出成熟決定的孩子」,要求法官阻止學校的行為,因為這些規範已違憲。

學生代表波普(James Bopp)表示:「我們有必要繼續打擊這一違憲授權,以確保印第安大大學學生得到公立大學應有的公平正當程序。」校方則並未發表評論。

目前美國康納爾大學、布朗大學、東北大學等學校皆要求學生在返校前必須接種疫苗,也有一些大學將決定權留給學生,校方僅建議學生接種疫苗,如哈佛大學。弗吉尼亞理工大學則認為學校沒有強制學生接種疫苗的法律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