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去年指控,時任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立委蘇震清赴印尼,私下會晤高層圖個人私利,蘇嘉全叔姪提告國民黨4名黨務主管誹謗等罪,台北地檢署今天(27日)不起訴處分。對此,蘇嘉全發表聲明回應,並指出將向檢方提出再議,盼能杜絕惡意羅織名目造謠抹黑的政壇歪風。

對於國民黨指控,蘇嘉全、蘇震清利用新南向政策私訪印尼,操控國營事業一事,蘇氏叔侄控告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副主委黃子哲、北市議員羅智強、游淑慧、律師葉慶元、媒體人陳鳳馨等人妨害名譽;王育敏等人則反控蘇氏叔姪2人誣告,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認為國民黨接獲檢舉的外交電報內容與正本大致相同,雙方罪嫌均不足,全予不起訴處分。

對此,蘇嘉全發聲明指出,對判決感到非常遺憾也憤怒難平,「這一結果無疑是對其一生清白,再次造成嚴重的侵害」,故將會向檢方提出再議,盼能杜絕惡意羅織名目造謠抹黑的政壇歪風。

針對案件本身,蘇嘉全也提出說明, 去年7月份,國民黨四位黨務主管,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惡意指控他在擔任立法院長時勾結仲介揚運集團,挾國營事業前往印尼貪汙謀利,當時即使他很快透過新聞稿、社交媒體對外公開說明,前往印尼僅僅只是為了選後謝票,根本無關任何私人利益,甚至當地台商後援組織也出面聲明,清楚交代他在當地的行程與接待安排,此四人卻依然故我,於記者會及政論節目中不斷惡意繪聲繪影、羅織罪名,因此他只好提告誹謗以自證清白,全案正式進入司法程序。

蘇嘉全指出,今年1月份,外交部駐印尼代表處針對本案去函台北地院說明,函中除了釐清該份密電日期誤植外,更清楚指出該電報被引申為指涉他從中牟利並「非本處電報之本意」。此外,電報中也明白表示,提到有關他到訪印尼行程、與揚運集團之牽連,是「代表處同仁自行臆測而生之誤解」。

蘇嘉全說,今年5月份,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亦去函台北地院,清楚說明包括台糖台電中油台水等國營事業,迄今在印尼尚無任何投資行為,且「並未有任何國家利益遭受損害」,直接證明他前往印尼無關任何國營事業,更無任何謀利可言。

蘇嘉全強調,即使已有諸多證據證明他是遭惡意誹謗抹黑,但經過一年的偵辦,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竟稱四名被告「屬於善意發表言論」做出不起訴處分。該密電充斥扭曲惡意的幻想臆測,日期誤植僅僅只是通篇電文中最微小之錯誤,檢察官卻以「日期誤植電報為真」,做為不起訴的理由,令人百思不解,難以置信。

蘇嘉全說,地檢署不僅全然漠視外交部與經濟部等相關單位致台北地院函文內容,他更是自始至終從未接到過出庭通知,難以想像司法調查過程之草率程度,置國民權益於何顧。

蘇嘉全批評,四名國民黨被告明知自身未盡查證義務,漫天扯謊惡意評論,旨在打擊立場不同之政敵,在外交部及經濟部提出說明後,真相早已大白,卻仍在法庭狡辯開脫,至今不願道歉令人不齒。

最後,蘇嘉全重申,他一生清白,人格不容毀滅,因此將提出再議,同時呼籲檢察機關應秉持公平公正的態度,勿枉勿縱,對於惡意抹黑的政治歪風,注入司法清流,端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