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東奧代表團昨(19日)包機前往日本,卻因安排選手搭乘經濟艙引發爭議,總統蔡英文也出面表示,為了防疫改變以往選手搭乘商務艙的原則,卻沒有事先告知,「我必須要表達歉意」。不過對此,超馬好手林義傑仍批,台灣對於尊重體育運動員及相關從業人員的法律關係根本就是零,直言「報告總統,道歉是沒辦法解決問題。」

林義傑昨在臉書連發兩篇文,向蔡英文指出這時候不適用「情緒」來主觀認定「道歉」這個問題,因為問題就是我國對於「尊重體育運動員及相關從業人員」法律關係根本就是「零」,道歉沒辦法解決問題。對於拿此事大肆批評的立委,他也開轟:「狂幹罵的委員們你們真有檢視過體育立法問題?你們才是讓這件事情發生的始作俑者。不要馬後砲來檢討體育署。」

林義傑以選手被分配在經濟艙為例,指出體育法第21條體育署授權單項協會辦理相關選拔工作時,從頭到尾都沒有「委任契約」,多數協會以「選手參加意願書,單方面簽署合意代表我國出賽東京奧運」,顧名思義,協會跟選手、體育署跟選手,前者是民間機關對選手,後者是行政機關對民間選手,都沒有權利與義務關係,也就是說,就算當選國手參加奧運,國家對選手也沒有法律關係。 「那麼,就別說,當運動員被各位說成台灣之光時,一點法律保障都沒有喔!」

林義傑拿憲法來比喻工作權,他表示,在台灣,每四年能夠代表參加奧運選手,在我國人口數上是非常非常特殊的人,如果跟法官人數比起來,要少數倍,當法官都能在憲法的保護下行使權利時,運動員被各位大人說神聖的使命工作,「難道不比法官神聖的司法獨立性?!」

他表示,這個比喻雖然誇張,但是法官能讓全世界看到,當升起我國IOC所認定的大會旗幟,唱起我會歌時感動地流出眼淚?一個運動員培養不比法官少,而且社會地位與尊重感在國際上也絕不比較低。

林義傑隨後又發文指出,在2010年監察院就已經針對「國光獎章點數」發起建議,但10多年下來沒有作為。根據該法第17條第2項,「沒有50點(不要問我點數怎麼算,我可以跟各位說,是難上加難的難),所以,運動員拿到49點,體育競技舞台退休了,也拿不到。」讓他直呼「對!我們體育是被漠視的。」

林義傑臉書發文。   圖:翻攝自林義傑臉書

林義傑臉書發文。   圖:翻攝自林義傑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