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試管嬰兒療程費用昂貴,使得許多想要生育兒女的不孕夫妻難以負擔。行政院院長蘇貞昌於56日院會指示,應將補助擴大至一般不孕夫妻,衛福部國健署因此依循行政院政策,為了協助更多不孕夫妻分擔相關療程費用,71日起將擴大開放補助對象,從原本的中、低收入戶增加至所有不孕夫妻,只要符合相關資格,最高可申請6萬元到15萬元不等的補助額度,預估每年將有2.32.8萬對不孕夫妻受惠,重要規定如下:

擴大補助對象:
一般不孕夫妻一方為我國國籍,且妻未滿45歲,並具不孕症診斷證明需進行試管嬰兒療程。

補助額度:
除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維持每次最高補助15萬元外,一般不孕夫妻首次申請最高補助10萬元,再次申請者最高補助6萬元,並依各範圍療程給予不同補助額度。若不孕夫妻實際支出金額未達補助金額上限者,則依照該次療程的實際支出金額,給予補助。

補助次數上限:
受術妻年齡在39歲(含)以下進行試管嬰兒療程並順利活產前,最多補助6次;另年齡在40歲(含)以上至44歲(含)以下者,最多補助3次。如果已經成功生育試管嬰兒者,另一胎再依受術妻的年齡以及上述年齡區間重新再申請計算補助次數。

不孕夫妻應準備文件:
夫妻雙方身分證正本及影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1份(一般夫妻免附)及匯款帳戶資料等文件。

申請流程:
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特約之人工生殖機構接受醫療服務,由該機構一併協助補助資格的線上申請,取得補助資格後於一年內進行施術,並於療程結束後6個月內請施術的特約機構協助線上申請費用補助,經國民健康署依人工生殖機構所送的施術範圍項目進行審查,通過後即可撥付至申請者的指定帳戶。

試管嬰兒治療補助新制將於7月1日開始實施。   圖:衛福部國健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