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橫山派出所警員陳俊諺於20日晚間20時30分執行家戶訪查勤務時,於橫山鄉公所前停車位發現一野生保育類動物穿山甲捲伏汽車車底,立即聯絡同事攜米袋、著齊全防疫衣著裝備前來誘捕受驚穿山甲,謹慎將其裝入袋內,隨後連繫新竹縣政府農業課動保處,將由動保團體翌日前來提取野放。值得一提的是,這也是橫山分局近一年來第2度意外查獲到野生保育類動物穿山甲。

橫山分局表示,因防疫觀念加深,處理類似保育類動物暫放方式,已非往昔好奇、圍觀、餵食,再加上過往外縣市曾發生鼬貛潛藏狂犬病毒案例,故將穿山甲安妥於箱,置駐地外監看,嚴禁碰觸以遭抓傷導致傷口感染。

動保團體羅女士也表示,近期因天氣炎熱,山區大雨導致野生動物為獲取食物來源而向山下移動,民眾若發現保育類動物時可連絡各縣市動保處前來處理,同時須注意本身安全,切莫貿然徒手抓、抱,以防動物為自衛防禦而反咬、抓傷。

橫山分局分局長羅裕城表示,有鑑於新冠肺炎疫情傳染嚴峻,警方多方協助衛生單位防疫之際,特別要求執勤時須配戴口罩、護目鏡、手套,上、下班入所前的體溫量測、分流制等,就是要防止病毒感染。橫山分局也呼籲,在處理野生動物保護案件中,希望民眾和警方一樣,做好本身防護措施,以免遭致不明感染而影響自身安全。

橫山派出所似乎與穿山甲相當有緣份,去年8月同樣在巡邏時間,發現一位民眾騎車尾燈未亮恐影響安全,於是上前關心,民眾稱自己剛釣完魚準備返家,但警方認為機車籃與置物箱沒有漁網以及釣竿,隨後又發現這位民眾的機車坐墊下置物箱有米袋露出,竟發現米袋內有一隻二級保育類穿山甲,民眾則堅稱是路上撿到,準備帶回桃園放生,後派出所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究辦。

橫山分局員警持行家戶訪查,意外查獲可愛的保育類動物穿山甲捲伏車底。   圖:橫山警佳讚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