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局統計今年1-5月國道共有29件A1交通事故(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總計造成30人死亡,38人受傷,較109年同期大幅增加,肇因多為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等駕駛人過失,且事故多數發生在22點至6點間,約佔45%。

高公局今(15)日表示,今年國道A1交通事故,比去年同期增加16件、死亡增加17人,受傷增加20人;主要肇事車種為自小客車18件,肇因多為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12件,及未注意車前狀態6件;且事故多數發生在22點至6點間,共13件、約佔45%。

高公局分析,前述29件A1事故中,未繫安全帶者有10件、超速有13件;其中未繫安全帶之A1事故涉及超速者有7件,顯示未繫安全帶用路人,其超速違規可能性亦高;另涉及疲勞駕駛者有8件,顯示仍有部分用路人開車前未養足精神。

高公局提醒用路人,未繫安全帶違規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2項及第33條規定,將處3,000~6,000元罰鍰。於國道超速者,則依同條例第33條及第43條規定,視情節輕重處3,000~24,000元不等罰鍰,嚴重超速更將當場禁止駕駛及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甚至吊銷駕照。

高公局表示,上述肇事分析結果亦將提供給國道公路警察局作為勤務安排及加強違規取締之參考。此外,目前國內疫情嚴峻,因此呼籲用路人應減少不必要之外出移動,需要開車出門時,務必養足精神及繫妥安全帶,並務必依速限行駛、注意車前狀態,以確保行車安全與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