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競爭管理局今 (7) 日表示,對Google公司處以2.2億歐元的罰款,原因是該公司被認定濫用其線上廣告主導地位。

競爭管理局還說,Google公司對此沒有提出異議,並承諾將改進其線上廣告平臺的運作方式。

梅鐸新聞集團、法國《費加羅報》及比利時羅塞爾報業集團于2019年向法國競爭管理局就此發起控訴。

法國競爭管理局經調查後認定,Google説明其他網站和應用程式銷售廣告的部分工具,使Google自家的線上廣告拍賣系統佔據優勢地位。